证券代码:300676证券简称:华大基因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董事汪建、李宁、王玉珏、杜兰、于李胜、侯志波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1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基于市场与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会董事同意“云数据处理系统升级项目”结项,同意终止“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并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和“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67802.75万元(含本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销户结转时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会董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关联方合作建设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联合体项目华大时空中心建设的实际需要,为加快竣工和入驻进度、保证园区整体规划的一致性,与会董事同意增加与关联方合作建设关联交易金额1.51亿元,公司与联合体企业共同建设的关联交易金额由13亿元调增至14.51亿元,
公司参与联合体项目投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6.5亿元保持不变。
2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关联方合作建设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汪建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继续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自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即
2025年1月24日)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与会董事同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经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公司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
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2024年6月办理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190.725万股股票已于2024年6月12日起上市3流通。新增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3914325股增加至415821575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3914325元增加至人民币415821575元。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董事同意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等法律法
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或备案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最新要求,并与前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保持协同,与会董事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最新要求,并与前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保持协同,与会董事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4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与会董事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最新修订情况,并与前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保持协同,与会董事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进行相应修订。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修订稿)》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8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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