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证券简称:国科微公告编号:2024-06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增、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
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平先生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120人,代表股份数83734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62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股份数量216006490股,下同)的38.765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66796122股,占公司有表
1决权股份总数的30.923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
份数16938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1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16人,代表股份数870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9%。
9、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向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356984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5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336%。
向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孟庆一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35873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2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473%。
孟庆一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周士兵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359076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6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377%。
周士兵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04选举徐泽兵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35863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1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329%。
徐泽兵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荆继武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359925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129%。
荆继武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郑鹏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356595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1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868%。
郑鹏程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何红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359156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7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296%。
何红渠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彭雪妮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表决结果:同意8359919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37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066%。
彭雪妮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选举黄露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357258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8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485%。
黄露华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映晴,彭星星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
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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