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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670证券简称:大烨智能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保障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0亿元),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出具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新能源”)与江苏银行在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3月

31日期间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主合同下的债权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1000万元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的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授信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东向

成立日期:2019-01-09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宁开发区)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设备的开发及技术服务;储能及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

开发、转让、建设、运营及管理服务;储能及新能源系统设计、咨询、施工、集

成及新能源相关设备、材料的销售;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

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锂离子电池制造;镍氢电池制造;锌镍蓄电

池制造;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电池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能源

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移动储能车、移动电源车销售、开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设备修理;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企业管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船舶改装;船

舶修理;船舶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1419814087.311314596108.37

净资产108456373.4180912264.21

负债总额1311357713.901233683844.16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3月份2023年1-12月份

营业收入39288747.72140184904.12

利润总额13767242.61-120077216.31

净利润10544109.20-99153316.63

注:上述数据为大烨新能源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最高债权额:保证人在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

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担保最高债权额币种为人民币而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外币业务的,按授信业务发生当日江苏银行公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

4、保证范围:保证人在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苏银行与债

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

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为实现

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江苏银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实际发生且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56127.39万元,占2023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64162.81万元的87.4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其他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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