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证券简称:江丰电子公告编号:2024-11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鼎博能”)持有本公司股份74667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81%,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82%);股东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兴博辉”)持有本公司股份272309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03%,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03%)。智鼎博能和智兴博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898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3.84%,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86%)。
因智鼎博能和智兴博辉的实际控制人均系公司股东张辉阳先生,智鼎博能和智兴博辉系张辉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张辉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智鼎博能和智兴博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6688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4.999984%,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19283%,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智鼎博能和智兴博辉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从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止)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13%、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13%。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智鼎博能和智兴博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占公司扣除回购占公司目前减持均价减持股数专用账户股份后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总股本比例(元/股)(股)总股本比例
(%)
(%)
智鼎博能集中竞价2024年11月12日82.298739000.330.33
智兴博辉集中竞价2024年11月12日82.933000000.110.11
合计11739000.440.4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的持股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扣除占公司扣除占公司目占公司目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回购专用账回购专用账持股数量前总股本持股数量前总股本户股份后总户股份后总
(股)比例(股)比例股本比例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83406413.1433953.15552874667412.8140432.824904
其中:无限售
智鼎博能83406413.1433953.15552874667412.8140432.824904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条件股份
智兴博辉合计持有股份30230931.1393341.14373227230931.0262711.030232其中:无限售
30230931.1393341.14373227230931.0262711.030232
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30770541.1596711.16414730770541.1596711.164147
其中:无限售
张辉阳30770541.1596711.16414730770541.1596711.164147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44407885.4424005.463407132668884.9999845.019283
其中:无限售
合计144407885.4424005.463407132668884.9999845.019283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条件股份
注:智鼎博能和智兴博辉系张辉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变动股份需合并计算。
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股东智鼎博能、智兴博辉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张辉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智鼎博能、智兴
博辉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股东智鼎博能和智兴博辉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1、智鼎博能和智兴博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