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丰电子
股票代码:300666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姚力军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冶山路(科创中心4号孵化楼四楼)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冶山路(科创中心4号孵化楼四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冶山路(科创中心4号孵化楼四楼)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冶山路(科创中心4号孵化楼四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购回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2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基本情况.................................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10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11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12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1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13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3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4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5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第七节备查文件..............................................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
3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释义
江丰电子、上市公司、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指公司市,股票代码为300666信息披露义务人1、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力军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均系姚力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
指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波江阁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
指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波宏德
信息披露义务人1姚力军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江阁实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宏德实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
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本次权益变动指
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回公司股份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姚力军性别男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是,日本永久居留权或地区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2301031967********最近三年主要姚力军先生担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职业及职务事长兼首席技术官
(二)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日营业期限2011年12月1日至长期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冶山路(科创中心4主要经营场所号孵化楼四楼)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力军
出资额942.0298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281583999388L
码实业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合伙人信息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
5宁波鑫江阁物业管理合伙
160.00%普通合伙人企业(有限合伙)
2钱红兵11.30%有限合伙人
3周友平11.27%有限合伙人
4鲍伟江8.92%有限合伙人
5王学泽8.92%有限合伙人
6张瑾8.92%有限合伙人
7郑文翔7.51%有限合伙人
8胡军胜3.99%有限合伙人
9于泳群2.35%有限合伙人
10吴旌2.35%有限合伙人
11甄敏2.35%有限合伙人
12王林生2.35%有限合伙人
13吴景晖2.35%有限合伙人
14窦兴贤2.31%有限合伙人
15陈勇军1.88%有限合伙人
16符利燕1.88%有限合伙人
17罗秀梅1.17%有限合伙人
18谷鹏洁1.17%有限合伙人
19姚力军0.94%有限合伙人
20王晶0.94%有限合伙人
21董志清0.94%有限合伙人
22宋佳0.94%有限合伙人
23吴庆勇0.94%有限合伙人
24赵波0.94%有限合伙人
25朱磊0.94%有限合伙人
26马松0.94%有限合伙人
27郑如军0.94%有限合伙人
628李铭铭0.82%有限合伙人
29陈文庆0.70%有限合伙人
30袁洁0.70%有限合伙人
31陈淼琴0.70%有限合伙人
32周言0.70%有限合伙人
33于江花0.70%有限合伙人
34李健成0.59%有限合伙人
35袁倩靖0.47%有限合伙人
36潘炜0.47%有限合伙人
37李雪梅0.47%有限合伙人
38罗飞0.47%有限合伙人
39张建宇0.47%有限合伙人
40王立青0.47%有限合伙人
41顾燕0.47%有限合伙人
42李晓瑜0.47%有限合伙人
43杨青树0.47%有限合伙人
44赵欣雨0.35%有限合伙人
45李响0.35%有限合伙人
46朱佰冲0.35%有限合伙人
47李易磊0.35%有限合伙人
(三)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日营业期限2011年12月1日至长期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冶山路(科创中心4主要经营场所号孵化楼四楼)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力军
7出资额942.029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281583999433M
码实业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宁波鑫宏德网络发展合伙
158.87%普通合伙人企业(有限合伙)
2韩英10.56%有限合伙人
3单长滨8.45%有限合伙人
4王青松7.06%有限合伙人
5胡专5.35%有限合伙人
6边逸军1.88%有限合伙人
7赵炯1.88%有限合伙人
8罗明浩4.69%有限合伙人
9汪涛4.69%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信息10顾鲁元4.69%有限合伙人
11白清3.53%有限合伙人
12陈玉蓉3.05%有限合伙人
13李瑞2.82%有限合伙人
14周伟君2.58%有限合伙人
15沈国继2.58%有限合伙人
16郑立丁2.35%有限合伙人
17钟伟华2.35%有限合伙人
18袁海军2.35%有限合伙人
19张英俊1.88%有限合伙人
20唐越越1.88%有限合伙人
21周建军1.88%有限合伙人
822陆玲玲1.53%有限合伙人
23马宗才1.41%有限合伙人
24张勇1.41%有限合伙人
25李文慧1.17%有限合伙人
26昝小磊1.17%有限合伙人
27韦绘骅1.17%有限合伙人
28姚力军0.95%有限合伙人
29谢丽君0.94%有限合伙人
30李超0.94%有限合伙人
31张良进0.70%有限合伙人
32梁泽民0.70%有限合伙人
33王珏0.70%有限合伙人
34邹真真0.70%有限合伙人
35鲁迪艳0.70%有限合伙人
36姚芙蓉0.70%有限合伙人
37范文新0.70%有限合伙人
38叶森0.70%有限合伙人
39施擎天0.70%有限合伙人
40潘洪0.59%有限合伙人
41钱百峰0.59%有限合伙人
42喻洁0.47%有限合伙人
43阮力超0.47%有限合伙人
44雷宇0.47%有限合伙人
45徐小双0.35%有限合伙人
46姜永强0.35%有限合伙人
47王洪阳0.35%有限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9长期居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职务性别身份证件号国籍住地家或地区居留权
宁波江阁、宁
姚力军波宏德的执行男2301031967********中国上海是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基本情况
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的实际控制人均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均系姚力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0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是公司于2011年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其有限合伙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入职。本次购回原因如下:2025年3月4日至
3月19日期间,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24264股,导致姚力军先生及宁波江阁、宁波宏德合计持股数量由67781899
股减少至660576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由25.55%减少至24.90%、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25.64%减少至24.99%,合计持股比例已经跨越25.00%,超过了277011股。为了使合计持股比例恢复到公司总股本的25.00%,宁波江阁、宁波宏德自行购回超出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根据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从2025年1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止)以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98%。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161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4.15%,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4.17%)。
自2024年12月31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7242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65%。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截止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11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江阁、宁波宏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累
计购回公司股份277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0%。本次购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扣除回占公司目前购回均价购回股数购专用证券账股东名称购回方式购回时间总股本比例(元/股)(股)户股份后总股
(%)
本比例(%)
姚力军------
宁波江阁集中竞价2025/3/3174.611350000.050.05
宁波宏德集中竞价2025/3/3174.761421000.050.05
合计2771000.100.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0576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90%,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4.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3347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00%,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5.10%。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扣除占公司扣除占公司目占公司目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回购专用证回购专用证持股数量前总股本持股数量前总股本券账户股份券账户股份
(股)比例(股)比例后总股本比后总股本比
(%)(%)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46680351.75931.766148030351.81021.8171宁波江阁
其中:无限售
40652211.53211.538042002211.58301.5891
条件股份
12其中:有限售
6028140.22720.22816028140.22720.2281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46238761.74261.749447659761.79621.8031
其中:无限售
宁波宏德38750131.46041.466040171131.51401.5198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7488630.28220.28337488630.28220.2833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5676572421.393721.47635676572421.393721.4763
其中:无限售
姚力军141781435.34345.3640141781435.34345.3640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4258758116.050316.11224258758116.050316.1122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6605763524.895624.99176633473525.000025.0965
其中:无限售
合计221183778.33598.3681223954778.44038.4729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4393925816.559716.62364393925816.559716.6236
条件股份
注:1、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6533858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020200股,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264318383股。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姚力军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871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00%,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9.03%;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占公司扣除占公司目回购专用证减持股数前总股本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券账户股份
(股)比例后总股本比
(%)例(%)
宁波江阁集中竞价2025年3月4日-3月19日8400640.320.32
宁波宏德集中竞价2025年3月4日-3月19日8842000.320.32
合计17242640.650.65
注:1、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6533858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020200股,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264318383股。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5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姚力军先生(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日
16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17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有限公司山路股票简称江丰电子股票代码300666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力军先生上海市闵行区
1名称1住址
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开发区城东新区冶山路
2名称企业(有限合伙)2注册地(科创中心4号孵化楼
四楼)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开发区城东新区冶山路
3名称企业(有限合伙)3注册地(科创中心4号孵化楼
四楼)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数量变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披露前拥有权益持股数量:66057635股(其中宁波江阁持股4668035股,宁波宏德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4623876股,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的一致行动人姚力军先生持股上市公司已发行56765724股。)股份比例持股比例:24.895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数量:购回277100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比例:0.1044%比例18变动后的持股数量:66334735股(其中宁波江阁持股4803035股,宁波宏德持股4765976股,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的一致行动人姚力军先生持股56765724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25.0000%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5年3月31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回股份导致的权益增加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不适用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否√
12个月内继续
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不适用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19(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姚力军先生(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日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