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证券简称:鹏鹞环保公告编号:2024-047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
方式向公司全体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公司11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平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及相关审议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本次因1名激励对象离世而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0万股。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