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证券简称:鹏鹞环保公告编号:2024-053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鹞环保”)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披露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价款有误,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一、特别提示部分
更正前内容: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10万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5053094元/股
3、回购价款:250530.94元(利息另计)
4、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59812332股)比例:0.01%
更正后内容: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10万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4253094元/股
3、回购价款:242530.94元(利息另计)
4、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59812332股)比例:0.01%
二、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方法部分
更正前内容:
1、调整原因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72元/股调整为2.5653094元/股。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8123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7296071股后的732516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
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按照上述调整方法,在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5653094元/股-0.06元/股=2.5053094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更正后内容:
1、调整原因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72元/股调整为2.5653094元/股。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79247698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8180721股、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11780000股后的7325162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7月30日,公司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8123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7296071股后的732516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
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在2023年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5653094元/股-0.08元
/股-0.06元/股=2.4253094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部分
更正前内容: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继承人在继承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幸离世,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10万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款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按照上述调整方法调整
后的2.5053094元/股,回购价款计250530.94元(利息另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更正后内容: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继承人在继承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幸离世,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10万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款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按照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2.4253094元/股,回购价款计242530.94元(利息另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