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证券简称:鹏鹞环保公告编号:2024-04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088465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792476982股的2.64%。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92476982
股减少至771592332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7月5日办理完成。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注销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公司股本总额、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8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后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88465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92476982股的2.64%,最高成交价为5.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5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101028358.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毕。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相关股票注销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事项。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毕上述2088465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92476982股减少至771592332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792476982股减少至771592332股,具体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数股份性质比例比例数量(股)量(股)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
234500002.960234500003.04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76902698297.04-2088465074814233296.96
流通股
三、总股本792476982100.00-20884650771592332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情况为准。四、后续事项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