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53证券简称:正海生物公告编号:2024-053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24年6月18日下午14:30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大街7号烟台
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焕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公司股份790590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9217%。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785809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656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80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56%。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0人,代表股份
510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3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709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99.5583%;反对348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409%;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31.6240%;反对348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8.258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75%。
2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709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99.5583%;反对348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409%;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31.6240%;反对348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8.258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7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川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建洲、徐学广
3、结论性意见: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川奇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3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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