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0 月8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以及《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新能源场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针对电化学储能电站首次形成并网调度协议,电化学储能正式纳入电网调度范畴。并网调度协议的发布,标志着电化学储能正式纳入并网调度范畴,此外,压缩空气、飞轮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智慧能源系统、微型电网等其他充放电设施也可参照协议对双方的行为进行规范,明确权利与义务,有望加速新型储能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细化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运行规范,解决建设、并网标准缺失问题。《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从并网、试运行、调度、检修、监控、事故处理等多方面对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运行进行规范,解决了长期以来电化学储能电站缺少统一标准的问题。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并网条件,强化无歧视并网要求,同时针对调度运行安排、充/放电计划、设备检修时间等进行了明确安排与约定,规范储能电站运行与调度,此外,针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置了明确的考核标准,将有效提升电站运行的安全性与经济性。
强化电化学储能的电网主体地位,电化学储能迎来高速发展前期。随着光伏、风电等波动电源占比的快速提升,以及电力需求的快速增长,具备瞬时灵活调节能力的储能装机需求将迎来集中爆发。根据《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 年,我国将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 万千瓦以上,相较2020 年底3.27GW 的装机水平实现大幅增长。随着近期《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等政策的相继落地,一方面规范了行业发展秩序,提升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积极推动新型储能装机需求的释放,叠加《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电站运行管理规范进一步细化,进一步明确电化学储能电站调度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解决了标准缺失的问题,有望拉开电化学储能高速发展的序幕。
风险提示:储能需求不及预期;储能行业技术迭代加速,导致企业落后产能拖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