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1证券简称:正丹股份公告编号:2024-12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
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2024年
10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867980.5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821420322.72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68648516.1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62495797.11元。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股东回报水平,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报告期。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审议情况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2024年前三季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于2024年第三季度后进行中期分红,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股东回报水平和公司的未来发展,在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