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证券简称:扬帆新材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中披露了公司股东宁波新帆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950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副总裁刘辉先生;董事、副总裁、董秘樊相东先生;副总裁朱俊飞先生;董事、副总裁陶明先生;财务总监上官云明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900.00股(拟减持数量共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扬帆新材,证券代码:300637,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07月18日、2024年07月19日、2024年07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相关事项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董事会核实确认,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
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6、与公司有关的情况不存在已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04月24日、04月29日分别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3年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均为负值。其中,2023年净利润为-8773.20万元,
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为-1343.46万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预计将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核算尚在进行中,且未曾向第三方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显示,受光引发剂行业竞争加剧、价格下行影响,叠加产能利用率较低等因素,公司光引发剂类产品仍较为低迷,目前公司暂未发现行业有明显好转的变化趋势,公司2024年业绩扭亏好转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030)、
2024年6月3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2024-031)、2024年
6月6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032)中对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产品下
游应用的具体情况做了说明,除此之外,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中披露了公司股东宁波新帆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6950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副总裁刘辉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6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董事、副总裁、董秘樊相东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8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副总裁朱俊飞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5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董事、副总裁陶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5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财务总监上官云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185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向实控人控制的公司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实函;
2、关于向实控人控制的公司 SFC CO. LTD.的核实函;3、实控人控制的公司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回函;
4、实控人控制的公司 SFC CO. LTD.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回函;
5、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