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证券简称:光莆股份公告编号:2024-092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针对委托加工业务
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作出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相应调减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金额均为
31568345.38元,调减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金额均为
18423517.99元。
2.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将委托加工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自查整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以《决定书》为依据,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针对委托加工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作出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相应调减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金额均为31568345.38元,调减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金额均为18423517.99元。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具体情况如下(除特殊注明外,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
2022年度
项目更正前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后金额
营业总收入826270221.67-31568345.38794701876.29
其中:营业收入826270221.67-31568345.38794701876.29
营业总成本768500473.71-31568345.38736932128.33
其中:营业成本591025280.08-31568345.38559456934.70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2022年度更正前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后金额
营业收入556906461.81-18423517.99538482943.82
营业成本420270743.17-18423517.99401847225.18
(三)对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2022年度营业收入
2022年度
项目更正前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后金额
主营业务781723778.96-20154700.18761569078.78
其他业务44546442.71-11413645.2033132797.51
合计826270221.67-31568345.38794701876.29
2、2022年度营业成本
2022年度
项目更正前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后金额
主营业务567351344.62-20154700.18547196644.44
其他业务23673935.46-11413645.2012260290.26
合计591025280.08-31568345.38559456934.70
(四)对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2022年度营业收入
2022年度
项目更正前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后金额
主营业务488043389.91-16898120.46471145269.45
其他业务68863071.90-1525397.5367337674.37
合计556906461.81-18423517.99538482943.82
2、2022年度营业成本
2022年度
项目更正前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后金额
主营业务366137760.57-16898120.46349239640.11
其他业务54132982.60-1525397.5352607585.07
合计420270743.17-18423517.99401847225.18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主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公司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汇报并沟通讨论,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鉴证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 361Z0650号)。认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五、其他说明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公司高度重视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记录;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