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证券简称:久吾高科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58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
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公司已于2024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043424股变更为125023424股。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1.58元/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在中国结算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1、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59名,合计授予股份数量
426.5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
7、2024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公司1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上述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回购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自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影响公司股本总额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的情况,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000股。
2、回购价格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1250434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上述事项已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根据上述调整规则,公司本次拟回购价格 P=P0-V=11.76-0.18=11.58 元/股(V为 2023 年度每股派息额)。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1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回购支付的回购价款为231600元。
四、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类别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有限售条件
57777684.62%-2000057577684.61%
股份无限售条件
11926565695.38%011926565695.39%
股份
总股本125043424100.00%-20000125023424100.00%
因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为125023424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工商备案、变更登记手续。六、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