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6证券简称:华瑞股份公告编号:2024-048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已于2024年11月27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26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谢劲跃先生(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74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1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16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9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3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张波先生、邓乐坚先生、谢辉先生、谢劲跃先生、宋光辉先生、赵吉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88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4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88%。张波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邓乐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8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53%。
邓乐坚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谢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8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53%。
谢辉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谢劲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88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0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81%。
谢劲跃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宋光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88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0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81%。
宋光辉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赵吉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88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0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90%。
赵吉峰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何焕珍女士、张荣晖先生、朱一鸿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何焕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88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88%。
何焕珍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荣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88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1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32%。
张荣晖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朱一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88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0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71%。
朱一鸿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永田先生、姜文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张永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88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41%。
张永田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姜文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188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0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71%。
姜文平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7%;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2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7.5457%;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2848%;弃权2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16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7%;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2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7.5457%;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2848%;弃权2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16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7%;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2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7.6244%;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2848%;弃权2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7%;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2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7.5457%;反对
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2848%;弃权2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16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4%;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2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7.0888%;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2848%;弃权2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626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华军、章宇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