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证券简称:维业股份公告编号:2024-073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建超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提名张东湖先生、杨霏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张东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同意提名杨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授信的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原审批担保额度35亿元的基础上,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与此前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合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关于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金融市场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开展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总体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含本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东湖先生、杨霏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金融市场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额度有效期为2年,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内,在具体融资业务及担保发生时,预计公司按实际担保金额的0.3%/年向华发集团支付担保费,具体费率根据融资类型、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各类融资业务的具体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为华发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东湖先生、杨霏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届时关联股东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原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并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