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4证券简称:百川畅银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23175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023462.26元(不含税)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0976537.74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09953_R0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1《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预计总投入调整前募集资金拟调整后募集资金拟序号项目名称金额投入金额投入金额
1沼气综合利用项目20360.0018500.0018102.54
2购置移动储能车项目12372.2011000.0010763.67
3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12500.0012231.44
合计45232.2042000.0041097.65
三、募集资金使用、闲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18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后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入金额
1沼气综合利用项目18500.0018102.547451.58
2购置移动储能车项目11000.0010763.6710817.03
3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12231.4412256.37
合计42000.0041097.6530524.98
注:“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截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864.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流动资金的情况
2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度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
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按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测算,公司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约334.80万元。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3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2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4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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