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2证券简称:宣亚国际公告编号:2024-070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10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0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5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在自查期间,有1名拟激励对象和2名拟激励对象的直系亲属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但均发生在其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前,其买卖公司股票时,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系基于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在自查期间,另有2名拟激励对象的直系亲属在拟激励对象登记为内幕
信息知情人之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该行为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基于审慎原则,2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激励对象资格,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工作。
3、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