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证券简称:飞荣达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2),并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64)。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09:15-15:00期间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南光高速东侧、环玉路南侧
飞荣达大厦1#楼8F会议室。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马飞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580006431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5人,代表股份254947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5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
250029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10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董楚、陈佳然律师通过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0人,代表股份
4917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9%。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3人,代表股份6785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9%。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马飞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540782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6591%。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59165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932%。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马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02选举马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54077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658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59154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73%。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马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03选举相福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540785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6593%。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59168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978%。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相福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04选举马蕾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540771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658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591545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72%。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马蕾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吴学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540772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658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591546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73%。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吴学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2选举郑馥丽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540771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658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59154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72%。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郑馥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3选举黄洪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540771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658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59154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72%。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黄洪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胡婷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540772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658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59154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74%。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胡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3.02选举杨焕起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票2540776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6589%。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59159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846%。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杨焕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4、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7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851%;反对17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4%;
弃权26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587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51%;反对17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4%;弃权26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5%。
关联股东马飞先生、马军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51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0%;反对171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弃权247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589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72%;反对171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79%;弃权247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8%。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49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4%;反对171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263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587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36%;反对171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79%;弃权263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4%。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9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9%;反对130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弃权25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629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26%;反对130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7%;弃权25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9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5%;反对130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弃权235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631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62%;反对130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7%;弃权235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2%。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董楚、陈佳然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