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8证券简称:诚迈科技公告编号:2024-031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57.65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44.26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2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57.6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如下:公司现有总股本16693210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0000股后,以166832109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20019853.08元/166932109*10股=1.19928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50049632股/166932109
股*10股=2.998202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99281元/股)/(1+0.2998202)。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7.6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4.26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57.65元/股-0.1199281元/股)/(1+0.2998202)
=44.26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100000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3951260.00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26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
上限和下限测算,预计仍需回购股份数量为136663股至362601股,预计总回购股份数量为236663股至462601股,约占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的0.1091%至0.21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