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7证券简称:吉大通信公告编号:2024-04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79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79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7月9日(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概述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79元/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实施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257003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066300股后的2665037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401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68999.76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差异为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本次权益分派事项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9日。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仍为10.79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2、具体测算: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1068999.76/272570030=0.0039219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0.79元/股-0.0039219元/股=10.7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