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5证券简称:欧普康视公告编号:2025-022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594826.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5.2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317.1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910.2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9406.8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3349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041.0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677.3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749.73万元,累计理财收益6923.8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考虑利息收益以及理财收益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8403.07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105677.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2726.0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合肥分行)、徽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徽行合肥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兴业合肥分行、中行合肥高新支行、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广发合肥瑶海支行、民生合肥分行、招行合肥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
户(账号分别为499010100102092817、175267004573、522009093611000004、
9550880211379500230、635337146、5519040167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的子公司欧普康视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创新大道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创新大道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民生科技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行香樟大道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欧普投资在招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民生合肥科技支行、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551905122510708、637508585、225000230961000004)。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的子公司南京康视梦戴维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梦视
清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视特舒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金象康视诊所有限公司、合肥明瞳欧普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2下简称招行创新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551907959410901、551907975810801、
551907996110501、551908013910505、55190790851070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公司的子公司连云港欧普康视泽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普
康梓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梦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京欧普康视眼视光
研究有限公司、溧阳市梦视佳欧普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合肥星眸欧普眼科
诊所有限公司、合肥京瞳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乐瞳欧普眼科诊所有限公
司、合肥泽视欧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泰兴梦戴维
欧普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宿州欧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宿州欧佳医苑视光
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视界欧普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视特佳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
司、合肥欧普合逸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铂视欧普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与招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和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551908411010777、
551908469410000、551908425710666、551908301110902、551908042210501、
551908071510301、551908151510601、551908222510802、551908352410101、
551908371610201、551908036410112、551908300610802、551908411410999、
225017981511000002、225018561321000002、225018447711000002、
55190822131070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公司的子公司淮北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新瞳欧普科技有
限公司、连云港梦视清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南京锁金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
司、宝应县梦戴维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铜陵优视清科技有限公司、歙县颐
视诊所有限公司、濉溪县欧视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奥城康视诊所有限公司、濉溪
县康视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梦特佳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徐州梦视清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濉溪县视立康科技有限公司、舒城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
南京紫悦梦戴维康视诊所有限公司、南京视特佳康视诊所有限公司、宿迁市宝龙
梦视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阜阳市颍东区康视科技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区欧普
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欧视佳康视诊所有限公司、淮北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烈山
3区分公司、徐州视特舒商贸有限公司、芜湖梦视清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信瞳欧普
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信瞳欧普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合肥爱目视光科技有
限公司、合肥视睫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爱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铜陵欧视佳
科技有限公司与招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民生银行合
肥分行和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225018373111000004、225018879381000002、
225018934211000002、225019108901000002、225019115101000002、
225019317741000002、225019321591000002、225019581131000002、
225019600241000002、225019577901000002、551908750610001、
551908747610001、551908748710001、225020921151000002、
225021693051000002、25021691071000002、22502167309100002、
551908900410000、646815686、261646227251000002、646954758、
261675045501000002、647733946、647700456、647718536、648075043、
648074882、648215927、64879231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兴业合肥分行4990101001020928171765.58
中行合肥高新支行175267004573307.94
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5220090936110000043798.35
广发合肥瑶海支行955088021137950023021.28
民生合肥分行63533714665.49
招行合肥分行551904016710999105.87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5122510708717.31
民生合肥科技支行63750858554.39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002309610000044325.59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79594109011.00
4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797581080134.50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79961105010.33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0139105051.61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79085107060.00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411010777186.13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46941000014.57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4257106660.03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30111090230.41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0422105010.12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0715103010.04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15151060114.29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22251080227.59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3524101010.00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3716102010.00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0364101124.58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3006108020.37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41141099949.80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221310701-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798151100000252.99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856132100000252.47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84477110000020.01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8373111000004110.47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887938100000256.82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89342110000020.01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91089010000026.40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91151010000020.12
5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931774100000237.88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93215910000020.00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95811310000020.01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96002410000020.00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195779010000020.00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75061000164.41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7476100013.67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748710001109.09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209211510000020.33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216930510000020.00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616462272510000020.05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216910710000020.45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2167309100000252.40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90041000017.95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64681568672.79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6167504550100000236.12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647733946107.54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64770045661.06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64771853614.28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64807504351.85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648074882199.24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64821592790.46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646954758-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648792310-注
合计——12726.071
注1: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8332.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443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以及“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等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3月28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欧普康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7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8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49406.89募集资金总16041.06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39677.38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投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资进度(%)
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状态日期现的效益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分变更)(3)=(2)/(1)承诺投资项目
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否41760.0041760.008516.9128904.7069.222025年7月6日//否
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否162395.12107646.897524.1510772.6810.012026年5月31日//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04155.12149406.8916041.0639677.38/////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204155.12149406.8916041.0639677.38/////
1、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7月6日,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的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至2025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因(分具体项目)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
1点及延期的议案》。
2、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目前投资进度较慢,主要原因系:(1)特殊时期,部分地区视光终端的经营时间不能保证,原计划的部分终
端项目延后;(2)受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视光产品和服务属于中高端消费也受到影响,部分计划拓展的终端项目延后;(3)受到经济调整的影响,公司为保证项目成功率及投资回报率,对终端建设项目的选择更加谨慎,部分计划拓展的终端项目延后;(4)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周期长以及使用用途限制的原因,公司部分终端建设项目系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未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公司将继续高质量地拓展这一业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项目实施地点由安徽、江苏、湖北、山东、福建、陕西、广东、河南八个省份扩展至全国。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中角膜塑形镜生产线由原实施地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厂房)调整到公司原有3号楼一楼。公告编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无。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项目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公司及子公司新建方式变更为公司及子公司独资新建、合资新建、投资并购方式相结合。公告编号:2022-072。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8332.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并出具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443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尚未完工形成结余。
因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18403.0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2726.07万元(其中累计银行存款利息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收入1749.72元,理财收益6923.82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05677.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无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