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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94证券简称:朗进科技公告编号:2024-06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1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三)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1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以2020年11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11名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075000股,此部分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6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88906700股增加至

89981700股。

(五)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待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授予108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60750股,此部分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9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89981700股增加至90942450股。

(六)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股,涉及人数3人,回购价格15.24元/股,回购金额合计114300.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942450股变更为90934950股。

(七)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00股,涉及人数2人,回购价格15.24元/股,回购金额合计

106680.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934950股变更为90927950股。

(八)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授予105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49500股,其中第一批750375股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3月21日上市流通。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90927950股增加至

91678325股。

(九)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批199125股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后将于2023年10月11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91678325股增加至

91877450股。

(十)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1877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187745.0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5.24-0.10=15.14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做出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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