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4证券简称:朗进科技公告编号:2024-069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26.60万股将由公司作废,与之相关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二)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1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1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以2020年11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11名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075000股,此部分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6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88906700股增加至
89981700股。
(五)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待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授予108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60750股,此部分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
12月9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89981700股增加至90942450股。(六)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股,涉及人数3人,回购价格15.24元/股,回购金额合计114300.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942450股变更为90934950股。
(七)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00股,涉及人数2人,回购价格15.24元/股,回购金额合计
106680.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934950股变更为90927950股。
(八)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授予105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49500股,其中第一批750375股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3月21日上市流通。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90927950股增加至
91678325股。
(九)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批199125股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后将于2023年10月11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91678325股增加至
91877450股。
(十)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继续实施2020年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公司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10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6.60万股将由公司作废。
三、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后续安排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继续研究并适时推出其他有效的激励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管理团队亦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激励对象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
会议决议;
2、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3、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