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4证券简称:朗进科技公告编号:2024-062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敬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1877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187745.0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24元/股调整为15.14元/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继续实施2020年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公司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敬茂先生、李敬恩先生、王绅宇先生、李建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股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1877450股减少至918734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1877450元减少至91873450元。基于前述变更,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做出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2024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并签订协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