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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东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万里马 --%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曾东红,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1988年8月至今在中山大学法学院任教。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民商法学会常务理事、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等社会职务;2022年10月至今,任广州华银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于2023年11月17日起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本人按时现场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1次。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

1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3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作为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聘任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监督和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本人无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加深对公司财务情况的认识,履行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核实情况,在会上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和外界媒体、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收集投资者意见,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求证和给出合理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秉持专业、尽责、勤勉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机会,现场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2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于2023年11月17日起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我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上述选举董事相关议案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通过对董事候选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

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3(本页无正文,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曾东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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