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情况的自查说明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
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6日)收盘价格
30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基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注意到近期“西部大开发”
(1)及“华为海思”概念受市场关注较大.经公司核实说明如下:公司是成立于
新疆的大数据智能应用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的主要业务目前覆盖全
国,主要包括新疆、上海、北京、陕西、云南等地.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对于公
司在西部地区开展业务具有一定的支撑作用,但对短期内经营业绩的影响目前尚
(2)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与华为的合作尚未涉及海思半导体领域,公司未向海
思半导体提供过产品或服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正在筹划某大数据运营服务公司股权收购事项,该事项预计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公司尚未就该事项与交易
对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次交易各方最终能否就本次交易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
协议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
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最终能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5、经核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