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股票简称:贝斯特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郭俊新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刘宏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宏威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1附件:副总经理刘宏威先生简历
刘宏威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于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普发真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运营总监;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马来西亚宝腾汽车采购副总经理。现任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宏威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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