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5证券简称:中旗股份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3日
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董事长吴耀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2、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7),董事唐玲女士、董事会秘书陆洋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
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和2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60和4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5月5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吴耀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30000股,交易总额为6317400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47%;唐玲
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800股,交易总额为184600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66%;陆洋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耀军先生、董事唐玲女士、董事会秘书陆洋先生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吴耀军先生、董事唐玲女士、董事会秘书陆洋先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耀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341092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1209%,其一致行动人张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67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7514%;唐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66%;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12个月内,董事长吴耀军先生、董事唐玲女
士、董事会秘书陆洋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董事长吴耀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骥女
士、董事唐玲女士、董事会秘书陆洋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以及为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名职务增持金额下限增持金额上限(万(万元)元)吴耀军董事长10002000唐玲董事3060
陆洋副总经理、董2040事会秘书合计10502100
4、增持价格区间: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5月5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因受春节、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综合原因影响,吴耀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30000股,交易总额为
6317400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47%;唐玲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800股,交易总额为184600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66%,;陆洋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董事长吴耀军先生、董事唐玲女士、董事会秘书陆洋先生对公司未来的发
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督促增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
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