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2证券简称:安车检测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不超过 18.00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5月31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8.00元/股调整为17.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和《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数量为1029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49%,最高成交价格为11.5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1.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9055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5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
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13、2024-014、2024-040、2024-047、2024-049、2024-050、
2024-057、2024-058、2024-066)。
3、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4、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暨部分回购用途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171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49%,最高成交价格为13.8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1.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76106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股份共计963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4209%,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12000286元(不含交易费用);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数量225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40%,支付金额2807582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
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份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21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49%。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股回购前回购后股份种类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例(%)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4534591419.804856301421.21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18364289880.2018042579878.7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171001.40
股份总数228988812100.00228988812100.00
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用于约定用途而导致全部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变动后(预计)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4534591419.804534591420.08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18364289880.2018042579879.92
股份总数228988812100.00225771712100.00
注:上述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217100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1、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的12个月后,公司将依法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2、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的36个月内完成转让。公司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