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证券简称:激智科技公告编号:2024-07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俞根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根据公告,持有公司股份152724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5.79%)的股东俞根伟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2024年9月27日起)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637400股,即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2%(公司总股本按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259721323股计算,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俞根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办理完毕13671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公司股本总数由232800750股增加至234167850股,导致俞根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6号)核准,同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总股本由234167850股增加至262087850股,导致俞根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69%。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办理完毕165.37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公司股本总数由262087850股增加至263741550股,导致俞根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4%。
俞根伟于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综上,俞根伟股份变动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1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占减持当时公司减持均减持股数总股本比例(剔除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价(元/(股)回购专用账户股
股)份数量)
2021年9月
股权激励被动稀释//0.04%
27日
2021年12月
定增被动稀释//0.69%
24日
俞根伟2022年9月股权激励被动稀释//0.04%
16日
2024年10月
大宗交易30000014.880.116%
28日
2024年11月
大宗交易30000013.530.116%
4日
合计/600000/1.00%
二、减持股份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根伟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蓝天路*****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9月27日-2024年11月4日股票简称激智科技股票代码300566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0 -0.04%(被动稀释)
A股 0 -0.69%(被动稀释)
A股 0 -0.04%(被动稀释)
A股 -600000 -0.23%
合计-600000-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当时总股本占目前总股本比股份性质比例(%)(剔除例(%)(剔除回购股数(股)股数(股)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股份数股份数量)量)
合计持有股份152724426.56%146724425.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931111.16%146724425.65%
有限售条件股份125793315.40%00%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2021年9月俞根伟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根伟已于2022年6月辞去监事会主席职位,其持有的限售股份于2022年12月24日解除限售。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是■否□
意向、计划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3(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根据公告,持有公司股份152724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5.79%)的股东俞根伟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4年9月27日起)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不超过2637400股,即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2%。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俞根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