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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53证券简称:集智股份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3245债券简称:集智转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553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2、债券代码:123245债券简称:集智转债

3、转股价格:23.54元/股4、转股期限:2025年2月20日至2030年8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5、根据《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约定:“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截至本公告日,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3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85%(即20.01元/股)的情形,预计可能触发“集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情况1、可转债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5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254.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46亿元。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546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集智转债”,债券代码“123245”。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5年2月20日至2030年8月1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54元/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未有调整。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集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0.01元/股),可能触发“集智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投资者如需了解“集智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8月 12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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