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6证券简称:雄帝科技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1)布基纳法索国家政府发出的同意开始履行合同的通知;(2)雄帝科技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政府部门履行合同的行政许可,包括免税;(3)雄帝科技收到布基纳法索国家政府开具的履约保证信函。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是由于本次海外业务在西非,其政治体制、市场情况与国内差距较大。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宏观环境变化、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可能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
(2)应收账款风险:虽然本次交易对方为国家政府部门,履约能力较好,但由于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限较长,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3)汇率风险:合同以西非法郎定价、结算,若未来人民币汇率不够稳定,公司可能会受汇兑损失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合同生效并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
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帝科技”)于2024年 5月 14日与布基纳法索 MINISTERE DE L’ADMINISTRATION TERRITORIALE DELA DECENTRALISATION ET DE LA SECURITE(以下简称“布基纳法索国土管理和地方分权国务部”)签订了《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协议(PPP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雄帝科技在布基纳法索当地成立一家100%控股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项目的建设、实施、运营主体,为布基纳法索国家政府提供符合ICAO国际标准的电子护照系统以及整体解决方案。合同总金额为西非法郎119725301005(按最新汇率计算约23659万元人民币,以最终实际确认的金额为准),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了50%,达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披露标准。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布基纳法索是位于非洲西部的一个内陆国家,交易对手方是布基纳法索国土管理和地方分权国务部,该部门是负责国家领土管理和地方分权事务的重要政府部门。
2、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交易对方发生的交易情况
在本次交易之前,布基纳法索国土管理和地方分权国务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其他业务合作。
4、履约能力分析说明
合同付款由布基纳法索国家政府财政拨款,以当地货币西非法郎为交易币种,支付给本地雄帝科技项目公司。同时,当地政府为此合同付款提供担保,合同签署后,国家政府将开具一份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布基纳法索国土管理和地方分权国务部信誉较好,履约能力较高。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手方:布基纳法索 MINISTERE DE L’ADMINISTRATION TERRITORIALE
DE LA DECENTRALISATION ET DE LA SECURITE
2、合同类型:PPP 项目合同3、合同金额:合同总额为19725301005西非法郎,(按最新汇率计算约
23659万元人民币,以最终实际确认的金额为准)。
4、合同生效条件:(1)布基纳法索国家政府发出的同意开始履行合同的通
知;(2)雄帝科技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当地政府不同部门的履行合同所必
须的行政许可,包括免税;(3)公司收到布基纳法索国家政府开具的履约保证信函。
25、合同生效时间:自政府方以信函方式通知公司方之日起生效
6、合同签署时间:2024年5月14日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5年,即从合同执行通知中指定的开始生产
日期起60个月
8、双方权利义务
8.1互惠义务
双方同意善意地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2公司的义务
为布基纳法索国家政府提供符合ICAO国际标准的电子护照系统以及整体解决方案。
8.3布基纳法索国土管理和地方分权国务部的义务
向公司提供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所需的文件、信息、要素和所需的场所。
9、付款期限和方式:本合同项目运营期限为5年,分期付款,第一期为系
统建设完成,投入运营后6个月内。
10、违约责任:如公司方违约,政府方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罚金;如政府方未
能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方付款,公司方有权要求政府方支付逾期利息。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上述合同生效并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对交易对手方产生依赖性。
3、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均能够保证上述
合同的顺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是由于本次海外业务在西非,其政治体制、市场情况与国内差距较大。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宏观环境变化、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可能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
32、应收账款风险:虽然本次交易对方为政府机构下属部门,履约能力较好,
但由于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限较长,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3、汇率风险:上述合同以西非法郎定价、结算,若未来人民币汇率不够稳定,公司可能会受汇兑损失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六、合同的审议程序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协议(PPP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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