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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宗义)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9 00:00 查看全文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李宗义)

本人作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宗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资深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深澳大利亚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律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二层次)。现任甘肃省政协委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北业务总部总经理,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上市公司读者传媒国芳集团独立董事;

受聘担任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

大学等高校研究生导师;曾任上市公司新日恒力、白银有色银星能源甘咨询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没有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

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分别对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公司2024年度内各项关联交

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本人共召集了10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公司2024年度内的

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财务总监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内

控制度的制定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本人指导和监督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及时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年,本人参加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

度绩效薪酬发放、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岗位系数调整、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沟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结合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风险,有针对性地分配审计资源,更好地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督促财务部门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提高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质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审计范

围、审计方案以及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持续跟踪审计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的汇报,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维护了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关注了解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专门意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等方式,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以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4年4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公司经营发展热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七)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考察和调研,通过与公司经理层、财务、内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运行及财务状况、审计监督情况;平时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与沟通,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情况,独立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天。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本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交了相关文件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发挥本人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2024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通过认真审议,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也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过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和执业情况的了解和考察,本人认为其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且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本次审计机构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

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履历进行详细审查,其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出建议和策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方面的作用,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态度,坚持独立和公正的原则,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以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宗义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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