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证券简称:冰川网络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荣超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5楼。
8.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和国先生
9.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股份95897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28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2483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71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3414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3%。
(4)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3人,代表股份3414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3%。(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潘垚律师、王晨宇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2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7%;
反对30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8%;弃权7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2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225%;反对30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42%;弃权7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2.01选举刘和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刘和国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25815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20%,刘和国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刘和国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8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9%。
2.02选举袁卫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袁卫奇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25806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10%,袁卫奇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袁卫奇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7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03%。
2.03选举杨硕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杨硕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25824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29%,杨硕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杨硕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9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32%。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3.01选举为袁振超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袁振超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2581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20%,袁振超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袁振超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8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70%。
3.02选举祝理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祝理力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25823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28%,祝理力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祝理力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9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03%。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4.01选举蒲怀解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蒲怀解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25805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09%,蒲怀解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蒲怀解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97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77%。
4.02选举钟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钟宇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2582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28%,钟宇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钟宇先生获得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9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05%。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垚律师、王晨宇律师
3.结论性意见: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