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证券简称:海波重科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3080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未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03575.3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1258985.45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1445526.0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2004007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522200股后的1978785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78785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现金分红总额(元)24140857.9605209943.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3003575.386047633.5951975935.45
研发投入(元)15387773.9315513276.3723988942.46
营业收入(元)419627045.02415172353.93636536332.8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31258985.45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31445526.09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9350800.96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7009048.1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9350800.96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54889992.76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3.73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否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的现金分红
4353005.26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2022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9350800.9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