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5证券简称:三德科技公告编号:2024-039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17.75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17.61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30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A 股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75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8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1)。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993350股后的200761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9110366.75元(含税)=200761150股×0.14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9110366.75元÷205754500股≈0.1414810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14810元/股。
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7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人民币17.61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7.75-0.1414810
≈17.61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61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03577股至3407154股,占公司总股本205754500股的比例为0.83%至1.6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