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5证券简称:川金诺公告编号:2025-009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战略执行和长期发展、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为176055944.3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723490.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7511646.49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1709910.57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7511646.49元。
2、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4867523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共82460256.9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
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0
82460256.9030235427.53
(元)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6055944.37-91459452.49347042242.04
东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21335204.3088238190.2667659258.10
营业收入(元)3207476951.572711340092.292519844095.09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891709910.57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677511646.49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12695684.43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0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43879577.97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112695684.43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277232652.66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3.29%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2695684.43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