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证券简称:华自科技公告编号:2024-055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实际回购金额
72999994.26元(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3年9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及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
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55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38元/股,最低价为6.1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999994.26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相关价格;本次回购使用的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未超过资金总额上限,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郭旭东、公司董事汪晓兵、原副总经理喻江南、原监事胡浩计划在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经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汪晓兵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郭旭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84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9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6626400股。公司每五个交
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3807600股(2023年9月13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655340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前述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非
51222621.29%116756622.95%
流通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39108981298.71%38453641297.05%
三、总股本396212074100%396212074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