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证券简称:华自科技公告编号:2024-058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0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2024年1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2023-123、2024-003)。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实”)继
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3900万元授信额度,控股孙公司深圳市华达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新能源技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河套皇岗分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近日分别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河套皇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华达新能源技术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该最高担保额内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公司对深圳精实、华达新能源技术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担保余额占方最近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剩余未使被担保本次担保已审议的上市公司最是否关一期资前实际担后担保余用担保额方金额担保额度近一期经审联担保产负债保余额额度计净资产比率例深圳市精实机
电科技66.96%26995.00390029395.004200012605.0010.60%否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达新
能源技39.94%010001000100000.36%否术有限公司
注:上表中深圳精实“本次担保金额”中含原已获批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1500万元。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9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路万科星城商业中心3栋401
法定代表人:黄剑波
注册资本:5080万元
主营业务:锂电测试自动化设备、智能物流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能源
装备等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精实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深圳精实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深圳市华达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月7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安通达工业厂区2栋厂房201
法定代表人:苗洪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达新能源技
术65%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华达新能源技术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1、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5303.3192490.90
负债总额73742.5761929.72
净资产31560.7430561.18
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89528.199812.20
利润总额3484.20-1048.29
净利润3419.44-1001.71
2、深圳市华达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48.012039.16
负债总额350.82814.38
净资产997.191224.78
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6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369.121217.08
利润总额-155.17198.96
净利润-120.10206.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深圳精实、华达新能源技术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
2、担保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达新能源技术有限
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公司为深圳精实提供不超过3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华达新能源技术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达新能源技术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前述1000万元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6、担保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5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2%。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