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证券简称:首华燃气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3128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
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
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王志红先生、吴海江先生、罗传容先生、高尚芳先生
独立董事:周展女士、项思英女士、葛艾继女士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王志红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组成结构和各位董事的专业特长,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所示:
专门委员会成员召集人
战略发展委员会王志红、吴海江、罗传容、高尚芳、葛艾继王志红
提名委员会葛艾继、项思英、高尚芳葛艾继
审计委员会周展、项思英、罗传容周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项思英、周展、王志红项思英
三、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蒋磊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智青翠女士、李晓琴女士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
岗位职责的要求,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蒋磊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职务。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王志红先生
副总经理:高尚芳先生、张骞先生
财务总监:李春南女士
董事会秘书:张骞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王竹林女士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1204室
办公电话:021-58831588
传真:021-58833116
电子信箱:db@primagas.com.cn
五、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任期届满后,薛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仍在公司担任新能源研究院院长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薛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吴君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且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君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3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与公司其他股东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海林先生、吴海江先生、吴汝德先生及吴君
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薛云先生、吴君亮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薛云先生、吴君亮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王志红简历
王志红先生,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山西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会计师。曾任职于青岛澳柯玛集团公司、天津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焦恩能源勘查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统计主管、财务经理、大区财务经理、财务融资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4月起任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年外企、民企、国企、上市公司从业经历,扎实的财务功底,深谙能源行业商业运作模式以及财务管控体系。2020年12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王志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二、高尚芳简历
高尚芳先生,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南石油学院石油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辽河石油勘探局欢喜岭采油厂地质技术员、副队长,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试采油分公司项目长、总地质师,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石油技术服务分公司化工助剂厂项目长、总地质师,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地质研究所项目经理;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
技术研究院油田开发所主任,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研究院副所长。2011年4月至2021年3月在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地质师、总地质师、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3年11月在北京易联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顾问;同时,在山西晋祥煤成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地质师。
截至目前,高尚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三、张骞简历
张骞先生,男,1989年9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2013年7月至2021年11月,供职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任执行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
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四、李春南简历
李春南女士,女,1991年9月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至2021年7月,先后供职于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远誉广告(中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财务经理,2023年1月起担任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
截至目前,李春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五、王竹林简历
王竹林女士,199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农学院,获得学士学位。2017年11月至今任职于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办公室助理,2023年4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王竹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
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