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2024年度担任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十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委员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2024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
本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
本年度因公司需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启动和选聘文件的审核。另外,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年度报告的及时、完整披露。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中标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审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真实性,深入了解业务的具体情况,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履职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充分发挥个人法律专业能力对公司的法律风险、合规运营、内部控制等多方面进行关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是否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
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本年度积极参加当地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会,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对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以下无正文)(以下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独立董事:
李培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