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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经营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4.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中标关联方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中标关联方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运作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及部分董事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并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体系完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4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意见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每个业务部门及各个运营环节的规范运行,经营风险得到了有效防范和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尽量将内幕信息知
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八)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有关规定。本年度,公司经过法定程序终止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中的“远距离、大场景、全天候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升级与产业化项目”“神思云脑升级研发与建设项目”和“研究开发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三个项目的实施,并将该等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工作。
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及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
同时,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履行好监督职责。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