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神思电子(300479.SZ)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0号)。
据悉,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万元到1,0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0万元到50万元。2024年3月18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0万元到-7,2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754万元到-8,254万元。2024年3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2.74万元。
公司未能恰当识别合同单项履约义务,导致《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