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证券简称:合纵科技公告编号:2024-083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拟向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以下简称“湖南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根据湖南银行要求,本次借款由公司的控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茂联”)为湖南雅城与湖南银
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了天津茂联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康路
法定代表人:韩国良
注册资本:伍亿陆仟叁佰捌拾陆万零捌拾陆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31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的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制;
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电池销售;汽车动力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新能源
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新能源技术推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的销售、生产、研发;动力电池回收技术开发及梯次利用研究;蓄电池循环利用;蓄电池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控股公司
其他说明: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4年9月30日/2024年前三季度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02963.23312151.00
负债总额376577.35212785.89
净资产126385.8899365.11
营业收入120737.5797250.68
净利润-36171.24-18029.80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债权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
2、主合同债务人: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乙方(保证人):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壹亿肆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差旅费等)以
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如有)等。
7、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贷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2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83862.94万元的179.16%。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新能电
力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南赫利俄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合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3.51%;为控股公司湖南雅城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2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19.65%;
为控股公司天津茂联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5.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78907.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7.30%。其中为控股公司天津茂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821.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80%。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上述内容中如各数相加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担保合同》;
2、《天津茂联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