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证券简称:香农芯创公告编号:2024-112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短信与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范永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4)。
2、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无锡市新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市场公允保理融资水平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办理保理业务的协议磋商、签署等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速公
司资金周转,降低资金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益。保理融资利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赵志东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公司会议室。
审议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16)。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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