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证券简称:香农芯创公告编号:2024-117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500万元计算,公司及
子公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43.79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4年11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1203元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6.66%。其中,公司对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0.6亿元;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泰电子”)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8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创泰电子、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103)。
二、公司为创泰电子提供担保暨创泰电子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公司、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创泰电子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小贷”)共同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4)年借担字(10392)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同意为创泰电子向深中小贷申请的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内。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55502003
法定代表人:李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9-12-08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7、89、91号软件
产业基地 2栋 C15 层 1503;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按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文件:深府金小[2015]7号经营)。
公司与深中小贷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公司、黄泽伟、彭红
债权人:深中小贷
借款人:创泰电子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范围:相应借款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逾期利息、服务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承担的违约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相应借款主合同项下确定的借款履行
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500万元计算,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43.79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6.66%。其中,公司对创泰电子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0.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累计关联担保的数量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含反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下同)的合同金额为42.39亿元。截至到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62.14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金额39.95亿元。截至到本公告日,彭红女士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54.00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1、公司、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创泰电子与深中小贷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