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0证券简称:中密控股公告编号:2024-052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3434432.47元,按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984207.21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98699253.41元,扣除2023年度现金分红
101775368.50元后,未分配利润余额1458374110.17元;母公司报表数据:
公司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119842072.13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984207.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71531695.93元,扣除2023年度现金分红101775368.50元后,未分配利润余额1077614192.35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77614192.35元。
结合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遵循合理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理提议,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8171277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4812540股,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总股本203358737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1679368.5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现金金额
71433281.4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
173112649.94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173112649.94元,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81%,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分配利润的16.06%。现金分红总额接近当期净利润的100%,未超过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50%,且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期末资产负债率为15.87%,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与会董事认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2023-2025年)》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利润分配预案需要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