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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精创: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468证券简称:四方精创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3064.9275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现金人民币31838956.5元,

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6492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

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05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8*****504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08*****502益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8号四方精创资讯大厦

咨询联系人:张雅倩

咨询电话:0755-86649962

传真电话:0755-8664996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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