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证券简称:星徽股份公告编号:2024-08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徽股份”)为
案件((2023)粤03民初6615号,原案件号为(2021)粤03民初字第98号)的被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0137.50万元(资金占用费暂计至本公告披露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该案件为一审判决,公司将在规定期
限内提起上诉,暂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2021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获悉原告 Sunvalley E-commerce(HK) Limited 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2021年5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等相关材料。
2021年8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2022年6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字第98号)。2023年
3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2022)粤民终366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粤民终3665号)等相关材料。2023年11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民终3665号)。具体案件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5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2024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03民初6615号),判决内容如下:
1、案件判决日期:2024年9月30日
2、判决结果:
(1)被告星徽股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 Sunvalley E-
commerce(HK) Limited 支付股权转让现金对价款项人民币 5311.90 万元;
(2)被告星徽股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 Sunvalley E-commerce(HK) Limited 支付资金占用费(以人民币 1593.57 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标准,从2019年6月23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人民币2655.95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标准,从2019年10月12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人民币1062.38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标准,从2020年5月
11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
(3)驳回原告 Sunvalley E-commerce(HK) Limited 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暂无新增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仍为人民币101.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8%,上述案件中公司及子公司均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已判决,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披露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3)粤03民初6615号)。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